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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美股,中国石油美股港股a股

行业资讯 2023年06月30日 17:47 124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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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开展临港新片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事项申报工作。支持对象要求工商注册地、财税户管地、所属受理点均在临港新片区的年度首次认定且未拿过同类补贴的高新技术企业。对于申报成功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 25 万元。

1、增强现实技术(AR)已逐步从研究领域走向应用领域,专利申请质量和效率同步提高

增强现实技术(AR)是一种将真实世界信息和虚拟世界信息“无缝”集成的新技术,包含了多媒体、三维建模、实时视频显示及控制、多传感器融合、实时跟踪及注册、场景融合等新技术应用。在incopat专利库中以“增强现实”以及“augmentedreality”索引,根据专利统计结果的分析,在2017年至2018年间相关专利申请量达到顶峰,这也表明在此期间,增强现实技术发展最为火爆。

至2021年,运用增强现实技术进行图像处理、投影制作以及构建模拟训练系统日趋成熟。其中,公开号为CN110824611A的专利申请公开了一种均匀性补偿方法、光波导系统及增强现实设备,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由于光波导设计和加工误差导致耦出区域亮度不同、图像不均匀的问题。增强现实技术已逐步从研究领域走向应用领域,这将使人们和计算机之间能够更加自然和有效地交互。同时,对增强现实专利申请的研究可以帮助研发人员把握该领域的技术现状,并提高了专利申请的质量和效率。

来源:【资讯】拿走不谢!一文了解增强现实技术(AR)专利状况

公众号:上海知识产权

2、2022中国品牌价值评价信息发布活动在线上举行,总品牌价值达8.9737万亿元

9月5日,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等单位联合主办的“2022中国品牌价值评价信息发布”活动在线上举行。此次参加评价的品牌共计1056个,活动中发布了645个品牌评价信息,总品牌价值8.9737万亿元,比2021年增加5991亿元。其中,中国工商银行以3290.32亿元的品牌价值,位居企业品牌价值榜首位。

在发布评价信息的品牌中,价值超千亿元的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的品牌。同时,此次活动还发布了价值超百亿元的企业和产品品牌118个、区域品牌33个。目前,该活动已持续举办9年,为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联合有关单位共同举办的公益性活动,品牌价值评价信息发布遵循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近年来得到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关注和认可。

来源:8.9737万亿元!中国品牌价值新突破

8.9737万亿元!中国品牌价值新突破-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3、2022中国企业500强榜单发布,大企业创新地位不断凸显

中国石油美股,中国石油美股港股a股

9月6日,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发布“2022中国企业500强”榜单。2022中国企业500强营业收入总额首次突破百万亿元大关。有12家企业营业收入超过了1万亿元。中国企业500强规模增长快于美国500强,规模总额已经与美国500强基本相当。

2022中国企业500强共投入研发费用1.45万亿元,与上年500强相比,增加了1408.20亿元,增长了10.78%;占2021年全社会研发投入的51.95%。同时,专利数量持续增加。2022中国企业500强共持有各类有效专利166.80万件,比上年500强增加21.94万件;其中有效发明专利67.29万件,比上年500强增加7.83万件。中国企业500强的行业结构在疫后经济复苏中持续调整,大企业创新地位不断凸显。

来源:关注 | 2022中国企业500强榜单 发明专利Top10

公众号:中国专利保护协会

4、阿里巴巴代理谷爱凌商标被警告并罚款8万元,商标管理仍在不断加强

9月6日,北京市场监管局针对阿里巴巴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代理“谷爱凌”、“EILEEN GU”商标作出京市监处罚〔2022〕18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认为,阿里巴巴2019年6月、2020年2月分别为两申请人代理“谷爱凌”、“EILEEN GU”系列共4件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9条3款、32条的规定,警告并罚款8万元。

其中驳回理由中注明:“谷爱凌”,为中国滑雪首位归化运动员,社会媒体关注度较高,该标志用作商标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认,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另外,标志“EILEEN GU”为中国滑雪首位归化运动员“谷爱凌”英文名。用作商标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认,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商标申请管理目前正不断加强,杜绝蹭热点行为。

来源:阿里巴巴代理谷爱凌商标被罚|决定书

公众号:知产库

5、专利贡献率影响侵权案件赔偿额并无标准计算公式,法院一般作综合考量

TCL公司因认为广东美博公司生产并通过安徽美博公司所开设的网店进行销售的被诉侵权产品涉嫌侵犯了其涉案专利权,将广东美博公司、安徽美博公司诉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立即停止侵权,共同赔偿其经济损失等共计411万元。经比对,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具备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相同的技术特征,落入TCL公司请求保护的权利范围,一审判决广东美博公司赔偿TCL公司经济损失等共计168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TCL公司二审增加的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已超出原审诉讼请求范围,不予审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关于专利侵权判定以及赔偿数额的确定并无不当,广东美博公司对赔偿金额虽不予认可,但因其拒不提交侵权获利数据,对此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因此,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上述终审判决。

事实上,专利技术贡献率在专利侵权赔偿金额确定中确属难点,目前仍未形成统一的判断标准。一件产品中对于利润的贡献因素多种多样,难言采用统一的标准精确判断每种因素的贡献大小。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酌情考虑专利技术贡献率,而不会给出明确的计算标准或公式。

来源:专利贡献率如何影响侵权案件赔偿额?

专利贡献率如何影响侵权案件赔偿额?-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6、商标侵权案件强调商标使用在案证据,企业经营者应塑造自有品牌进行差异化竞争

因认为杭州捷豹空压机有限公司等生产销售的空压机涉嫌侵犯了第718815号“JAGUAR捷豹”和第3919063号“捷豹”注册商标专用权且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将前者诉至法院。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捷豹空压机公司须赔偿东亚机械公司30万元且其企业名称不得再使用“捷豹”字样。因东亚机械公司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该案受到了较高关注。

亚明机电公司认可被诉侵权产品系其销售,但认为该产品是根据客户需求进货,不能无端加大销售者的义务。捷豹空压机公司与森隆机电公司则认为,捷豹空压机公司和森隆机电公司的所有信息均可以通过公开渠道获得,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情况下,不能单方推定被诉侵权产品由两公司生产、销售,也不能由此推定两公司构成侵权。福建高院依法认定被诉侵权产品由捷豹空压机公司和森隆机电公司生产、销售,构成对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此外,捷豹空压机公司将“捷豹”文字登记注册为企业字号并进行商业使用的行为,构成对东亚机械公司的不正当竞争。

从一审和二审判决来看,裁判结果差异较大。二审法院作出改判的主要依据是当事人提交的在案证据。在实践中,部分企业会实施‘傍名牌’等涉嫌侵权行为,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节省推广的成本,在短时间内提高产品销量和企业收入。但该行为涉嫌违反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多项法律法规。伴随我国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打击力度的持续加大以及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升,此类行为注定不会有好结果。企业经营者应塑造自有品牌,通过产品创新、提升服务水平等进行差异化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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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俩“捷豹”打起商标官司

俩“捷豹”打起商标官司-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7、用户“搬运”热门剧集致使优酷被判侵权,平台需承担更高的注意义务

聚力公司经版权方授权,享有《红色宝藏》《爱,来的刚好》《西山剿匪》《刀尖舞者》《浪花淘尽》等影视剧的著作权。在其对上述影视剧享有权利期间,优酷网上出现了用户上传的相关剧集内容,聚力公司随即将优酷公司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并索赔60万元。

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与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之间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优酷公司对《红色宝藏》等影视剧在其平台上的传播未尽合理的注意义务,具有主观过错,构成帮助侵权,判决优酷公司赔偿聚力公司13万元,维持了此前的一审判决。

近年来,因用户擅自上传侵权视频,平台被判构成帮助侵权的案例时有发生。作为网络服务的提供者,平台对用户侵权有注意义务,通过签订用户协议等方式获得较多经济利益的,则需承担更高的注意义务,对内容的把控也应该更严格。面对平台上海量的视频内容,平台方如何有效升级、运用技术手段,提高对侵权内容识别的准确度,并建立相应的审核机制、责任防范机制,防患于未然,值得各方思考。

来源:用户“搬运”热门剧集,优酷被判侵权

用户“搬运”热门剧集,优酷被判侵权-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8、B站“哔哩哔哩bilibili”商标被判不符合驰名商标认定标准,商标遭驳回

9月14日晚间,据媒体报道,B站诉争哔哩哔哩商标被驳回。作为B站运营主体的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由于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此前裁定的对食品类“哔哩哔哩BILIBILI”的商标归属判决,继而提起行政诉讼,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上法庭。

相关案件文书显示,一审法院最终认定,幻电公司对某食品公司申请注册的方便类食品“哔哩哔哩BILIBILI”商标申请宣告无效,理由是不符合驰名商标认定标准,裁定诉争商标予以维持。哔哩哔哩解释称,“哔哩哔哩bilibili”的食品类别商标在2017年被四季自造文化有限公司抢注。此后,该公司将商标转让至晋江建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果冻等糖类产品,并在各大电商平台销售,导致消费者误认为是B站官方联名或授权产品。B站呼吁希望大家购买前多加甄别,避免消费者权益受损。

截至9月14日晚间发稿,哔哩哔哩-SW(09626.HK)报收144.4港元,下跌5.19%;哔哩哔哩美股(BILI.US)盘中报18.31美元,下跌0.97%。企业应尽早布局知识产权,以防商标品牌打响后为他人作嫁衣。

来源:不符合驰名商标认定标准,B站“哔哩哔哩bilibili”商标遭驳回

不符合驰名商标认定标准,B站“哔哩哔哩bilibili”商标遭驳回

9、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民事案件当事人举证手册》,为软著权纠纷举证提供参考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民事案件主要包括计算机软件权属纠纷案件、计算机软件侵权纠纷案件和计算机软件合同案件三类。据统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建院近8年来,共受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民事案件近5000件,审结近4000件,收结案数量均快速增长。自今年5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施行,计算机软件合同案件将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此类案件的上诉法院调整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民事案件,既有一般民事案件法律争议点多,多种请求权与抗辩权交织的特点,也有计算机软件技术事实查明难的特点,整体上还呈现出诉讼程序复杂、高标的额案件逐年增加的特点。在计算机软件权属、侵权纠纷案件中,法院的审查范围一般包括权属的审查、被诉行为或软件是否构成侵权、损害后果以及侵权责任的承担等几大方面。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有责任就自己的主张向法庭提供证据,如举证不能或不充分,需要承担不利法律后果。《举证手册》对于软件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履行方式、迟延履行、交付软件质量,以“背靠背”条款抗辩付款条件未成就等常见争议问题,列明了可就哪些具体事实进行举证。

来源: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民事案件当事人举证手册》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民事案件当事人举证手册》-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10、商标局将全面推行商标代理机构驳回复审案件网上申请,自2022年11月1日起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为进一步提升商标评审电子化水平,加强行政与司法有效衔接,推动商标评审绿色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将全面推行商标代理机构驳回复审案件网上申请。自2022年11月1日起,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驳回复审业务,原则上应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电子申请,不再提交纸质材料。通告发出之日至11月1日为全面推行商标代理机构代理驳回复审案件网上申请的“过渡期”,商标代理机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尚无商标网上服务系统账户的代理机构请尽快申请注册。

2020年6月28日起,商标驳回复审网上申请功能正式上线运行。2020年12月28日起,商标异议、注册商标无效宣告、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网上申请功能正式上线运行。目前我国商标申请人可在线办理的商标业务已达37项,这是商标局近年来全面推进商标便利化改革的成果。此次商标代理机构驳回复审案件网上申请的全面推行,将进一步促进商标评审绿色发展,提升商标评审电子化水平,提高商标行政诉讼工作效率,降低行政及司法成本,节约行政及审判资源,提升商标行政纠纷解决质效,促进商标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关于全面推行驳回复审网上申请的通告

关于全面推行驳回复审网上申请的通告

11、上海以多种形式开展专利侵权纠纷口头审理,目前已卓有成效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保障企业知识产权等合法权利,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近期采用多种方式开展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口头审理工作。在今年8月政府开放月举行的口头审理活动中,上海市知识产权局首次尝试采取远程视频方式进行案件审理,因受防疫政策影响而无法来到现场的深圳某公司代表,通过远程视频连线方式参加审理工作。

此次远程口头审理,按照专利行政裁决案件处理的法定程序,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通过远程视频连线,双方当事人陈述各自事实和理由,交换了证据,在侵权比对环节,双方充分发表各自意见。此次口头审理严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上海市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要求,实现了远程视频与音频视频设备同步记录,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促进了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来源:上海多种形式开展专利侵权纠纷口头审理

上海多种形式开展专利侵权纠纷口头审理-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12、国知局推进实用新型明显创造性审查,审查员可在初审中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明显不具备新颖性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3510号提案答复的函。其中提到推进实用新型明显创造性审查。目前,我国实用新型采用“初步审查+评价报告”的审查制度。在初步审查中,审查员可以根据其获得的有关现有技术或者抵触申请的信息,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明显不具备新颖性。

为进一步提升实用新型授权质量,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推进实用新型制度改革,在《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草案中,将明显不具备创造性纳入实用新型初步审查范围,并配套修改《专利审查指南》,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审查标准。其中关于“行政司法机关协同发力”的部分提到,一要推进实用新型明显创造性审查,二要促进司法裁判标准与行政审查标准统一,促进行政确权决定结果与后续审判结果保持较高一致性。

来源:国知局:审查员可根据现有信息在初审中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明显不具备新颖性!

公众号:知产信息讲堂

13、国知局发布通知,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开展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

近日,国知局发布通知,决定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开展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鼓励和表彰为技术(设计)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奖项设置为: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奖项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30项,银奖项目不超过6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10项,银奖项目不超过15项。

参评条件要求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国知局受理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省级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的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31日。《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2年修订版)》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

专栏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启动

14、浦东“知易贷”为中小微企业解融资难题,今年以来已完成知识产权质押超过1亿元

在信用信息共享与大数据开发应用的基础上,浦东新区深入挖掘信用数据价值,积极创新信易贷产品,依托企业知识产权等特色数据,推出浦东新区“知易贷”专项产品,助力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在金融机构与中小微企业之间搭建信息桥梁。知识产权含量高但缺乏传统抵质押品的中小微企业,都可以通过“知易贷”专项产品,让“专利”变“红利”、“知”产变资产,为企业引来茁壮成长的金融活水。从上海银行了解到,截至2021年,该行通过“知易贷”已累计完成知识产权质押1.08亿元,今年以来已完成知识产权质押超过1亿元。

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4月,市知识产权局发布《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知识产权工作措施》,让浦东在知识产权助企上有了新的工作方向。浦东将致力于实现“知易贷”对新区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覆盖率超90%、小微企业惠及率超80%,努力实现应贷尽贷、应投尽投、应放尽放,切切实实地解决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融资难问题,精准服务解决企业实际难题。

来源:把知识产权变成助力企业成长的“真金白银”,浦东“知易贷”为中小微企业解融资难题

把知识产权变成助力企业成长的“真金白银”,浦东“知易贷”为中小微企业解融资难题

15、上科委发布《关于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券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长三角各地区科技创新券政策互联互通

上科委发布通知,为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等文件要求,推动长三角科技创新券互联互通,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资源一体化共享利用,与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制定了《关于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券发展的实施意见》。现发布执行。

意见中要求,三省一市科技主管部门支持长三角各地区科技创新券政策互联互通,按照三“统一”、三“灵活”的原则,推动服务机构互认、服务内容相通、服务平台互联,分步实现长三角科技创新券通用。三省一市应健全长三角科技创新券政策的服务保障机制,实现政策、资源、市场的有效联动。在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和发挥效益的前提下,设计简单易行的使用和兑付流程,提升跨区域使用的便捷性,缩短兑付时间,减少企业或服务机构的资金占用。同时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评价激励,加强宣传推广,加强诚信监督,对于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不诚信行为的企业、团队和机构,查实后记入科研信用记录,加强信息互通,实施联合惩戒。

来源:关于印发《关于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券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券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_规范性文件_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16、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开展临港新片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事项申报工作,于申报成功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 25 万元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发布通知,根据《临港新片区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开展临港新片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事项申报工作。支持对象要求工商注册地、财税户管地、所属受理点均在临港新片区(受理点名称“临港园”)的年度首次认定(包括复审、新引进)且未拿过同类补贴的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单位进入上海市“一网通办”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主页,点击“特色服务”中的“高新产业和科技创新专项服务管理系统”,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后进行在线申报。受理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至9月30日17:00,支持名单将按照企业申报的先后顺序分批审核发布。对于申报成功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 25 万元。

来源:申报|临港新片区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补贴

公众号:上海科创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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