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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信托-15号济南ZQ(济南信托公司招聘)

信托产品 2024年04月07日 04:45 15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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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央企信托-15号济南ZQ,为全面了解本公司央企信托-15号济南ZQ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23年4月14日,公司总股本12,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00万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6.50%。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所处行业为汽车制造业(分类代码C36)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分类代码C3670)。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制造专业化分工的重要组成部分。汽车工业产业链长,覆盖面广,上下游关联产业众多,随着中国汽车工业持续快速发展,其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也在不断提升,成为支撑和拉动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主导产业之一。近年来央企信托-15号济南ZQ我国汽车工业呈现稳步增长趋势,尤其是2022年我国汽车行业克服经济下行压力、芯片结构性短缺、国际贸易形势动荡等不利因素影响,全年汽车产销保持稳定,达到2702万辆,同比增长3.4%,其中乘用车产量增长11.2%,商用车下降31.9%。中国汽车工业的蓬勃发展也极大地促进了上下游关联产业的发展。从汽车工业链来看,汽车产业涉及诸多行业,随着汽车工业规模与产品技术的不断发展,汽车工业链条不断完善,汽车工业对上下游关联产业的拉动效应将更为显著。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矿用辅助运输设备业务所处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5)中的矿山机械制造(分类代码C3511)。矿用辅助运输设备行业是为提升煤矿、金属矿山机械化生产程度、确保矿山生产安全的重要辅助行业。2022年,我国煤炭工业实现良好发展,2022年全国原煤产量45.6亿吨,同比增长10.5%。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营业收入4.02万亿元,同比增长19.5%;利润总额1.02万亿元,同比增长44.3%。为公司矿用辅助运输设备业务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2.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的主要产品为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按下游应用领域可以分为商用车零部件和乘用车零部件,公司商用车零部件主要产品包括顶盖总成、前围总成、后围总成、侧围总成、地板总成等,公司乘用车零部件主要产品包括发动机舱总成、门槛板总成、侧围内板总成、非金属护板、地板总成等。

公司矿用辅助运输设备业务包括两大类央企信托-15号济南ZQ:一是生产和销售煤矿、金属矿山井下所需的辅助运输设备,产品包括防爆柴油机混凝土搅拌运输车、防爆柴油机湿式混凝土喷射车、支架搬运车、铲板式搬运车等,该类辅助运输设备主要为井下生产提供支持性运输服务,包括井下道路和巷道壁面硬化加固用混凝土的运输和喷浆、液压支架搬运、井下其央企信托-15号济南ZQ他大型设备和人员运输等;二是在公司研发和生产辅助运输设备的基础上,为大型煤矿提供辅助运输专业化服务,包括设备物资及人员运输服务、人工服务、运营维修维护、材料供应、技术服务等综合性专业化服务。

公司矿用辅助运输设备的典型产品及用途如下表所示:

2.2公司业务模式

销售模式:公司的产品全部采用直销的模式。公司的客户多为知名整车企业或大型煤矿企业。公司的产品均为非标准化产品,公司会根据客户的产品设计需求进行定制化的开发,在通过客户的定点(招标)并取得销售订单(中标)后,公司依据订单组织采购和生产,并完成产品的交付。

采购模式: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方式,根据客户订单及生产计划,采用持续分批的形式向供应商采购。公司与具有一定规模和经济实力的供应商已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生产模式: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生产指挥中心按照整车厂的预测数量,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并按批次下达周生产计划。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542,622,531.88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4.7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1,153,893,596.66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62%。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65,589,262.86元,较去年同期下降8.59%;营业利润为154,581,861.84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9.49%;利润总额为159,834,630.49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6.5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5,864,948.73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6.17%;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9,674,936.02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1.18%。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

● 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金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预计金额为15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预计不超过6亿元。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 2023年度预计担保情况概述

(一) 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供应链金融等,并对其中15亿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其中公司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6亿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9亿元。担保形式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及子公司之间担保,具体融资和担保期限、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银行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各项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决定相关事宜,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由公司经营班子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在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的具体文件及办理贷款具体事宜。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可对各公司的授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如在期间有新增全资子公司,对新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也可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使用担保额度。同时授权各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批各公司具体的授信和担保事宜,并代表各公司与银行签署上述授信和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上述授信和担保事项及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并且担保和授信合同的有效期遵循已签订的公司担保和授信合同的条款规定。在上述授信和担保额度范围内,各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授信和担保协议。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莱州新亚通

莱州新亚通金属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州新亚通”)成立于2004年8月12日,注册资本为1,800万元,实收资本为1,8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卜范智,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经济开发区玉海街6898号,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模具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铸造;汽车轮毂制造;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报废机动车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2)烟台亚通

烟台亚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亚通”)成立于2004年9月13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焦召明,住所为福山高新区永达街西首(福新街道办事处),经营范围为汽车零部件、金属制品、机械零部件的生产、销售;批发、零售:机电产品;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3)亚通模具

莱州市亚通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模具”)成立于2008年7月25日,注册资本为50万元,实收资本为5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焦显阳,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城港路街道玉海街6898号,经营范围为制造、销售:模具、标准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4)亚通重装

莱州亚通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重装”)成立于2010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为12,100万元,实收资本为12,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焦召明,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经济开发区玉海街6898号,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租赁、维修:井下无轨辅助运输设备、防爆电气、建筑机械(特种设备除外);销售、维修:汽车。销售:机械零部件、润滑油、润滑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5)烟台鲁新

烟台鲁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鲁新”)成立于2011年5月16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焦召明,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经济开发区湾子路口777号,经营范围为汽车零部件生产、销售及技术研究;销售:金属制品;批发、零售:黄金首饰;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6)济南鲁新

济南鲁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鲁新”)成立于2011年7月8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焦召明,住所为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城东工业园三涧大道东侧、古月路南侧,经营范围为汽车零部件、发动机配件、铝合金压铸件、镁合金压铸件的设计、开发、生产及销售,机床配件的生产、销售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7)常熟亚通

亚通汽车零部件(常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亚通”)成立于2013年6月19日,注册资本为13,000万元,实收资本为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卜范智,住所为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观致路4号,经营范围为从事汽车冲压件、滚压件、钣金件、金属内饰件及冲压件总成的研发、生产、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有色金属铸造;汽车轮毂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模具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8)武汉亚通

亚通汽车零部件(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亚通”)成立于2015年10月30日,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实收资本为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焦召明,住所为武汉市江夏区经济开发区金港新区安吉东路8号,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9)山东弗泽瑞

山东弗泽瑞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弗泽瑞”)成立于2017年3月24日,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实收资本为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焦召明,住所为山东烟台莱州市城港路街道玉海街6898号,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轮毂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有色金属铸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10)郑州亚通

郑州亚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亚通”)成立于2017年5月23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卜范智,住所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京航办事处第二十一大街与经南十三路交汇处141号,经营范围为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仓储服务(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11)烟台重工

烟台鲁新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重工”)成立于2020年6月25日,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实收资本为0,法定代表人为焦召明,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市经济开发区湾子口路777号,经营范围为汽车零部件研发;生产、销售、租赁、维修:井下无轨辅助运输设备、建筑机械(特殊设备除外);销售、维修:汽车及机械零部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12)济南亚通

济南亚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亚通”)成立于2020年7月28日,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实收资本为1,47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焦显阳,住所为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口镇街道办事处重工产业城,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金属制品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机械设备研发;金属成形机床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钢压延加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运输设备及生产用计数仪表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被担保人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全资子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合并范围内公司的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项顺利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同时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31,743.37万元(全部为对合并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51%,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

特此公告。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90 证券简称:亚通精工 公告编号:2023-021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出的变更,不会对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 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 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出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90 证券简称:亚通精工 公告编号:2023-012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2年度

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2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权益工具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长期应收款、存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2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1,577,146.91元。明细如下表:

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上述方法,公司本次计提坏账准备1,268.36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按照上述方法,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38.29万元。

(三)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上述方法,公司本次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51.06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央企信托-15号济南ZQ(济南信托公司招聘)

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1,577,146.91元,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1,577,146.91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五、独立董事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下转B635版)

本版导读

2023-04-27

2023-04-27

标签: 央企信托-15号济南Z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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